组合商标:即文字+图形+英文

在面对组合商标注册时,申请人常常会疑惑,为什么代理人推荐组合商标分开注册,甚至会误解代理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为了多收取费用等等。

申请人认为,组合商标直接递交申请就可以了,这样文字、图形、英文都属于我了,而且只需要交一个商标的注册费用,怎么想怎么划算!

然而以代理人的角度来说,组合商标,应该把组合元素A、B、C分开单独申请,最好再登记一下版权保护。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在《关于多件注册商标组合使用及并列使用问题的意见》中指出: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核定的商品上同时使用多件注册商标,但应逐一标明注册标记。商标注册人组合使用或并列使用多件注册商标,如果该使用未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文字、图形或其组合,也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,则应视为合法的商标使用行为。

根据上述意见,非法使用的行为应当是该组合使用行为改变了原商标或构成侵权,只要违反上述行为之一的,都是不合法的使用。

我们来看一个案例





注册商标:

引证商标1:

引证商标2:


由上案例可以看到

该商标由于图形近似被驳回,而文字部分本来可以通过的,却因为组合商标带有图形被驳回,导致商标整体不通过。

这种情况下,申请人的注册费是不退还的,申请人只能选择放弃或者按照国家流程做商标复审,而商标复审的费用是注册的好几倍,在时间上也是注册时间的两倍。

那么,为什么组合商标要分开注册呢?

1、降低风险,提高成功率

  商标审查时,所有商标的构成要素(文字+图形+英文)是分开审查的,任何一个要素不通过,都会被整体驳回(即虽然文字通过,但图形或拼音英文未通过,则文字亦不视为通过,故风险值很高。)而分开注册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。

2、降低时间成本

  注册商标都想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证,那么一旦组合商标中其中任何一项未通过,就会被驳回。我们当然可以选择复审,但即使复审可以争取下来,所花费的时间也是正常注册时间的一倍。

3、降低费用成本

  所有商标的构成要素(文字+图形+拼音英文等)组成一个主体进行申请,只算作一个商标,其注册费用仅作为一个商标缴纳。即使全部通过,商标的整体外观不能改变,包括样式排列组合等。后期如果想要改变外观和排列方式都需要重新花费费用注册。

4、增加使用灵活度

  分开注册使用更加灵活,在使用过程中可以分开使用,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。排版美观等问题无需再重新注册。

所以,针对组合商标,还是建议分开单独申请,并且对于美化设计部分最好做下版权保护,这绝对不是商业套路,仅是为了对申请人更加的负责,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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