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是否听到过这样的话,

“想到了好的商标名称一定要尽早下手,不然就被别人注册了”;

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,

费尽心思想好的商标,在提交申请的时候跟别人撞车了。


      最近,小安收到一份知识产权局下发的特殊的商标注册通知书。为什么说它特殊呢?因为这是一份“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”。

  

      是怎样的缘分,才能让我们在同日申请注册近似商标,又是怎样的“爱恨情仇”,让我们在抽签台上决定商标的归属。

 

    我国《现代汉语常用字表》收录常用字仅有2500字。截止2019年12月15日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却已高达23,543,513件!


    随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,我国商标申请量日益上涨,同一日申请相同/相近的商标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儿。遇到这种情况,商标局一般会给出三种解决方案:

a.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,谁在先使用了该商标,谁就能获得申请资格;

b.若各申请人均没有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,则可通过协商决定谁申请注册该商标,若有一方或几方自愿放弃,则该商标申请资格归另一方所有;

c.若各申请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商标局则以抽签形式确定一名申请人,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。放弃抽签者视为放弃申请。

 


我们今天就着重说一说第三种情况:抽签。

   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一般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,需要包括多个申请人、商标审查部门、公证部门在内的多方协同配合,而非一个简单过程。抽签流程十分繁琐需要经历“一到两等三审”,即一次签到、两次等候、三次资料审核。


抽签一般有三种结果:
 

(1)双方均未到场,视为双方均放弃同日申请的商标,同时驳回双方的申请。

(2)抽签当日,一方亲自到场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按时到场并完整提交了相关材料,另一方既未亲自到场也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到场。未到场的一方自动弃权,到场一方自然中签。
(3) 两方均到场,拼手气抽签,公证员当场宣布抽签结果,写入《关于xxx商标抽签决定书》。

    掷骰子拼点数,抽签凭运气,虽然看似“儿戏”,但却是在双方僵持不下的特殊情况里最公平的解决办法。所以在这里还是要老生常谈,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,尽可能掌握在先权,否则一旦出现撞车事故,可能就真的要听天由命加祈祷了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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